
易点讯 2007年8月7日,中国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8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行部署,8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和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受邀出席会议,齐骥副部长做了“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有关情况报告,并与沈建忠司长一起接受了来自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第一财经日报、香港大公报、财经杂志和潇湘时报等多家媒体记者的现场提问。
齐骥提到,国务院24号文件当中,首次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而确确实实把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在这个文件当中从国务院的层面上首次提到的。以城镇户籍人口作为基数计算,到2006年年底,全国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相对于改革开放时1978年的6.7平方米上升到27平方米。但全国有相当数量家庭的人均建筑面积远远低于27平方米,至少在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当中有1000万户的人均建筑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而这些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正是被纳入保障体系之内的群体。
对被纳入保障体系之内群体的具体界定条件,齐骥副部长表示,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对于被纳入保障体系之内群体的界定也就因为区域而各有不同,至于其具体而微的操作细节,将由当地部门具体部署解决。
就人们普遍关注的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相关机构及文件出台的问题,齐骥明确表示,目前,中央编办已经批准建设部独立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相关配套文件即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