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入开发成本的小区车位,我们倾向开发商
出租,以减轻居民的负担。”4月6日下午,在无锡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房管局联合召开的“法治无锡新闻发布会”上,市房管局副局长朱秋荣公开表明态度。
《物权法》日前公布后,引起锡城各小区陷入“停车难”困扰的居民关注。昨天,本报记者就影响到全市许多小区的汽车车位“租”、“售”之争,向房管局领导提问。朱秋荣表示,小区公建配套的归属问题,在《物权法》颁布后,已经十分明朗。地面、人防设置的车位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而由开发商
投资,计入开发成本的车库,目前有“租”和“售”两种办法,考虑到居民购房已经投入资金,从减轻他们的负担出发,应倾向于“租”。至于“出售”车位能不能发权益证书,各地的做法不同,无锡发不发还要作进一步的研究。针对目前外地媒体报道的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等,朱秋荣表示,无锡不可能倒退到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目前也不会考虑。
市房管局局长陆檬表示,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住房供过于求才有可能促使房价的回落。他认为,与江苏其他城市相比,无锡的房价不能算过高。目前无锡房产供需矛盾最大的是经济适用房,虽已交付使用165万平方米1.3万套,但现在仍有4500多拆迁户在外过渡。近两年内,经济适用房优先满足拆迁户的政策不会改变。但对部分商品房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买不到的“夹心层”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也会进行研究。
这次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查处骗购经济适用房的进展情况。自2002年启动新一轮经济适用房建设以来,随着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已有226户在申请公示中被举报取消了认购资格。16户在购房后被查出不符条件,自己退出。2005年发生的陈巷36号11户非拆户串通拆迁公司骗购经济适用房案件,在注销产权证后,依法经无锡仲裁委仲裁,已有7户自动办理了退房手续。还有4户将于近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