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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5-10-20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商品房预售制度该不该取消?在昨天中消协组织召开的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上,立法机构、政府部门、专家、消费者和房产商等各界代表针对这一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今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昨天的研讨会上,消协人士也提出,目前商品房方面的投诉已经成为近10年来消协维权方面的热点和难点,其中很大比例都出现在预售商品房方面,包括开发商不兑现承诺、私自挪用预售房的资金等。从这个角度来讲,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将有助于消费者维权。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则提出,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状况,购房消费者必须有足够的风险意识。政府部门则应该加强期房管理,修改、完善目前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严把预售准入关,同时应加强对开发商收取的预售款的监管力度。
同时,中消协高层人士建议,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对于因政策调整导致的消费者提前还贷不应收取违约金,商业银行不能以格式条款对这种情况下的提前还贷行为加以限制。而且目前不合理的房贷强制保险也应取消,应该形成一种新型的由商业银行、开发商和购房者共担房贷风险的保险制度。
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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