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颁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的有关负责人对新《指引》专门作出了解读,认为《指引》虽对借款人借款能力的空间作了限制,但不会抬高购房门槛。
银监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借款人的房贷支出并没有超过他们所有收入的一半,规定这个比例主要防止某些人过度消费或过度投资。如果大部分人都具有这种消费心态或投资欲望,而又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就会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及金融业的稳健运行造成较大的影响。《指引》并不是为了抬高个人住房贷款的门槛,每个借款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还款能力“量体裁衣”地购买住房。
点评:《指引》规定,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也就是说借款人平均每月需还银行的还款额和每月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不超过其月收入的50%,如果借款人每月收入不一,按照平均月收入计算。
同时,借款人每月如果还有其他的债务支出,比如归还银行的汽车贷款等,那么这些债务的月均支出与上述的月房产支出之和不能超过其月收入的55%。这里的月收入是指申请人的可支配收入,如果借款人和配偶一起申请住房贷款,可以将配偶的收入一起计算,当然配偶的债务也应当一起计入债务支出。
新《指引》出台后,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新《指引》将抬高房贷门槛,但实际上《指引》并没有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比例限制,这与我国鼓励个人消费、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是一致的,是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中“保”的体现。
摘自: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