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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3-11-25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前不久,杭州市提出“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几乎同时宁波亦传来“二手房交易征税20%”的消息。二手房交易的20%个税究竟怎么回事?谁会从中得益?谁又于此招损?
征“个税”新公式
1999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额度是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减除原购房价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再乘以20%。
举例来说,朱先生2年前30万元买进一套商品房,现以50万元的价格售出。交易过程中,朱先生付出中介费、评估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总计5000元。那么,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50万元-30万-5000元)×20%=39000元。这也就意味着,二手房交易中近25%的利润没有了。
如果居民想以大换小或以旧换新,是否也要缴纳巨额税金呢?不用。在杭甬,三种情况可免征20%个税:本市居民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指房改房);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本市居民转让住宅同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购房。
都是炒家惹的“祸”
在于波某房产中介公司,有过这样一个故事:福建,人王先生4年前怀揣10万元投身宁波房市,买进卖出的房子多达15套,获利近百万元。据说,二手房“专业炒家”在宁波不下干人。
在杭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有这样一组最新统计数字:2000-2003年8月,杭州二手房平均单价分别为2654元、3272元、4186元、5239元,4年涨1倍。有人说,短线炒房利润多在10%以上,“战线”长一些则高达50%,炒房成了最赚钱的买卖。业内人士估计,涉足杭州二手房市场的,70%是自住者,20%投资者,还有10%就是所谓的“短线炒家”。
杭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除了真正意义上的旧房,还有大量新房。宁波房地产主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今年上半年,宁波市三区二手房中属新房购人再进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占近68%,其中绝大多数又属投资性交易。杭州房地产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则说,杭州的比例肯定没有这么高,但也不会低,至少得有25%。
杭州市有关人士就普通百姓最关心的“20%个税”面对面释疑:征税是为了制止投机、炒作行为,出发点是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和投资,遏制不正常的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
向二手房“黄牛”们重拳出击,20%并非首开先例。上世纪80年代后期,新加坡二手房房价飞涨,政府遂对房价增值部分征收100%所得税,一举平息炒房风波。“征收个税对炒房确有平抑”,浙江一位业内人士说,20%个税还未正式实施,杭甬两地二手房市场房源明显增加,卖盘一周内增加40%,一些热门地段甚至多近1倍。“炒家有些坐不住了。”
普通购房者“福音”?
对此,有杭州房地产代理商持不同看法:重税对盲目投资确有抑制,但二手房价格肯定会上涨,因为20%个税增加的成本会通过提价转嫁到买家头上,“羊毛最后还是出在羊身上。”
这位代理商的担心不无道理。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手段只剩下三个:税收、金融和土地供应。专家指出:地方无权使用金融手段;土地供应有滞后性,唯有税收手段见效最快。
然而税收毕竟是间接的“杠杆”调控,杭州房地产主管人士不得不言辞谨慎,“其实,杭州早在1995年左右就试行过收取20%调节费的政策,由于当时二手房市场不活跃,所以只实行了一年就作罢。如今旧法新用,我们非常小心,迟迟不出台就是为了多做调研,力争听到百姓一个‘好’。”
“20%对普通买房者影响不会很大,但肯定不会有弊”,于波地税局一位人士认为,普通市民短期内可能感觉不到房价明显下降,但主管部门知道,整个房市将日趋理性。一套差价20万元的二手房,20%个税不到4万,这对炒家来说,并非罚到没钱赚,其作用是限制,是为过热的炒房降温。大量调研证明,向卖家征收重税,短期内有成本转嫁的可能,但这种“短视”现象不会长久,从长期看,尽管二手房价格依然会上扬,但那是房市健康发展的结果。一个健康的房市,会让每一个涉足其中的人受益,包括普通百姓。
从杭甬两市地税局获悉,20%个税征收将于今冬明春正式实施。其利其弊,届时分晓。
出处: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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