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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3-09-09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 问:只要是拆迁户就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答: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购买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一户享受一次(套)经济适用住房。 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填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和有关其现住房、 家庭收入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报市房产管理局审核,经在其原居住地街道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单》后,方能到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单位购买。申请材料有夫妻双方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鉴证;个私经营者由所在地居委和地税部门盖章鉴证。 在五星家园的销售公示过程中,房管部门接到38个举报电话,工举报了35户申请人,经调查有8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被取消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
| 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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