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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8-31 11:52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39万元一个的地下车位,开发商在售房时却要求购房人必须与房子一起购买。南京市长江路上一家正在销售的楼盘,出台了这样的规定。就在同时,白下区星海路上的一家楼盘也规定,不买车位就不能定房子。房子与车位捆绑销售,让不少购房人不解
据悉,长江路这家楼盘近期共推出118套房源,车位配比是1:1。目前,这家楼盘的房源已基本售完,如果118套房源全部卖出的话,仅车位部分,开发商即可回账4600万元。这处楼盘房源销售总价多在200多万元,再加上高昂的车位费用,不少房子的总价已经突破300万元。
星海路这家楼盘的车位销售价格是8.2万元,每个月还须交纳60元的物业管理费。销售人员称,同时购买车位可以优先选房,否则就只有等到开盘后才能选房了。这意味着,如不买车位,购房人很可能就会失去购房机会。
据了解,这家开发商销售的仅仅是车位的使用权。而按照规定,没有产权的车位只能租赁,不能用于销售,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无疑加重了购房人的负担。尤其对“无车族”和没有购车计划的购房人而言,这样的“强制消费”,令他们困惑。为高房价举贷“负重前行”的购房人,更是“雪上加霜”。
记者了解到,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的做法并不仅仅在南京出现。在苏州、常州、杭州等地,近期均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在房管部门人士看来,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正因如此,在购房人投诉后,房管部门已责令星海路这家楼盘取消搭售车位规定,恢复排队买房。
知情人士透露,房子与车位一起销售,是开发商销售策略的一个调整。像长江路这家楼盘,购买者均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消费群体,有私家车是必然的,所以才考虑车位与房子一起卖。另一方面,从购房人自选到强制“捆绑销售”,表面上看,是楼市红火时开发商在表明自己的强势,但是,与开发商希望快速回笼资金却不无关系。
房产律师还对记者分析,《物权法》即将实施,开发商也担心车位归属有变,所以加快出售,尽早变现。按照《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地下车位是不是属于这个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管理?目前由开发商自己决定的车位价格,今后也要由全体业主跟开发商共同商量决定?这些都让开发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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