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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占车位新世纪花园尝试停车位“自治”引关注
阅读:   时间:07-08-30 10:13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易点责编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小区停车被业内称为老大难问题之一。近日,无锡首个小区汽车自治管理办法――新世纪花园车辆(汽车)管理办法,刚在小区内落地即引起各界关注。该办法规定“公车”不得占用小区车位,每户凭小区业主房产证、购车证和行驶证只得申请一个车位等一系列泊车“硬杠杠”,在小区内外激起了反响。

    昨天,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看到,这个由新世纪花园业主委员会起草的办法共有28款。首条写明:“根据《物权法》、《环保法》、《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单位车辆应当集中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该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王福成说,新世纪花园是一个拥有932户人家的住宅小区,园内的一草一木一寸地均属932户共有,每位业主都有保护园内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目前,长期进入小区过夜的车辆高达650多辆,而小区规划设计车位仅为270个,超出的车位都挤占了公共场所和绿地。其中,公车的比例占到20%左右。王福成说,这一办法得到大多数业主的首肯,眼下,已有270辆车主前往登记停车事宜,其中220辆车附合“办法”规定要求,另50辆车有待进一步核实。


    那么,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就真的不能再占用小区车位了吗?这些业主能同意吗?该小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他家有3辆汽车,按常理,3辆车都停在自己家园中不会有疑义,但小区停车确实困难,既然业委会有了这项规定,他已准备想办法安置另2辆车的停放地。针对业委会制定停车办法是否妥当的疑问,一名法律界人士说,这一规定只要是经集体共同协商一致的,内容和相关条文与法律不违背,从其实体上看并未有违法之处。


    据悉,该业委会曾将停车办法中“单位车辆(即“公车”)不得占用小区停车位”内容征求市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的答复是,这符合各级政府关于单位车辆应当集中管理的精神,也是对“公车”管理的一种社会监督。一位业内人士说,新世纪花园的这一做法是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为缓解锡城小区停车难作出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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