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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3-16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弱势群体利益在今天显得备受各方关注。在今天房管局组织的一场座谈会上传出的另一种声音值得深思:到场的五家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也维起“权”来,五位代表各自列举出种种业主无理由“维权”的例子,拒交物管费便成了众多业主的“杀手锏”。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中小型物管公司不堪重荷,或撤离小区或自此倒闭,而物业公司内部大量的劳动力再次濒临失业。
拒交物管费成业主维权“杀手锏”
在这场题为“做和谐社会的和谐音符”的座谈会上,来自苏宁物业、仁恒物业、江鸿物业、凌云物业以及清江花苑物业5家代表都反映了目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江鸿物业总经理俞鸿钧谈到,小区业主可以以种种理由,哪怕是鸡毛蒜皮的事为由而拒交物管费,比如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业主要物管公司来解决;规划、设计以及配套设施不到位,业主也找物管;包括邻里纠纷,物管协商未果,业主同样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发泄不满;“楼上装修、楼下闲炒,楼下业主找到物业,让物业来解决,结果物业协商未果,楼下业主便以物管公司不作为为由拒交物管费,让我们有苦难言啊。”据了解,目前小区物管收费难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物管费的收缴率在各小区也高低不一,“老小区的收缴率只有20%——30%,一些中高档物业收缴率也只在85%左右。”仁恒物业总经理助理花胜月透露。
物业管理费不能及时收缴到位成为物管公司最头疼的事,因为作为一个企业,物管费是物管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如果这一来源被掐断,我们只有选择撤离。”江鸿物业就曾因此而撤出小区,“结果撤离当晚,小区内7个暗井盖全部被盗,之后小区内出入人员混杂,小区到处停车,垃圾成堆……”对于物管撤离后小区的遭遇江鸿物业总经理俞鸿钧至今还记忆犹新。
物管费引发物管从业人员利益难保障问题
物管费收缴率偏低造成物管公司收入绝对数值的缩小,作为企业生存的主要来源,一旦不能及时补充资金,物业管理公司很难给员工发齐工资。而大多数保安、保洁人员或是下岗职工、或是失地农民,所以,直接受害地便是这些处于更加弱势的群体,“很多人为业主抱不平,而谁又来为我们的员工讨回公道呢?”一位物管代表动情地说。
此外,代表们还反映,目前南京市物业收费标准偏低与南京市人均生活水平拉高存在着矛盾。“现在劳动保障局要求给员工购买统筹保险(包括社保、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就拿仁恒物业来说,公司300—400位员工每年要缴100多万元的保险,而实际上物管公司是难以负担这部分费用,都是开发公司给我们补贴。”凌云物业总经理张家宁还算了一笔帐:“以一个5万平方米收费标准0.5元/平方米的小区为例,主次入口各一个,至少需要配备保安人员15个,分成3班值勤,其他保洁、维修员工等12个,小区总共需配备27个员工。物管费总收入为2.5万元,而27位员工按较低的690元/人/月计算,加上福利、保险等一个月需要2.7万元的人力成本,且不包含小区内的其他支出。物业管理公司频频面临亏损。”不过物管代表也指出,由于在不少小区经过与业主协商最终把车库经营收益用以补贴物管费,使得目前物管公司能继续经营。
“开发商、物管、业主三方都应承担责任”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郭宏定说,“在物管费收缴问题上开发商、物管企业、业主三方面都应承担起责任。”企业应通过严格执行合同赢得老百姓的认同,让其心甘情愿付费;业主应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交费的义务。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教授黄安永指出,目前老百姓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误区之一便是把物业管理当成公益性事业。而实际上,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位是企业,企业就是要追求赢利,认准、找准这个定位,就不难理解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费用上的问题。不少市民表示,只要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把物业管理工作做好,业主是愿意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工作,但是就怕某些物管公司不站在业主一边为业主说话而是企图掩盖开发商遗留问题,对于这种物管市民表示将坚决维权。
转载:南京365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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