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本报报道的锡城某些小区出现搬运队阻拦业主自行搬运、索要搬运费的消息,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物业公司指定搬运队,收取搬运管理服务费将要受到处罚,对个别小区出现的搬运队伍强制搬运或索要搬运费的行为要坚决打击。据了解,目前锡城处于装修阶段的各新建小区中,基本都有几支固定的搬运队伍,他们在小区内转悠揽活或定点设摊,但一般不强制业主接受他们的搬运。对于愿意选择他们搬运的业主,他们也不是来者不拒。不少小区的搬运队都和小区物业公司悄悄达成一致,对小区搬运进行划分,分楼而治,既不去抢别人的“蛋糕”,也不允许别人来做自己地盘上的生意。一名业主说,小区有固定的搬运队虽然方便了业主,但在价格上也容易形成垄断,而且物业公司指定搬运队,容易让人怀疑物业公司是不是从中牟利了。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邓处长表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指定搬运队或者向搬运队收取费用,都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物业公司有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给予警告、资质降级、新建项目招标投资限制、罚款、吊销资质等行政处罚。她认为,为方便业主,小区可以有一些搬运队伍供业主自由选择,但必须是全面放开,而且要在小区外面,搬运队伍不应该在小区内设摊,无搬运任务时,搬运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游荡、滞留。搬运价格也应该由双方自由谈定,不能由搬运队一方说了算。如果业主不选择搬运队,搬运队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业主交纳搬运费。物业公司发现搬运队伍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于进入小区搬运的人员,物业公司有责任监督其搬运过程中有无对小区公用设施造成损坏,如果有损坏,应立即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