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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9-19 9: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燕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昨天(18日)上午,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在中国政府网与网民交流时表示,最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将消除“将经适房作为投资工具”的现象。
沈建忠指出,这次国务院层级的文件中明确规定,5年之内不能上市,如上市则政府要回购;5年后可上市,但须向政府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沈建忠称目前有的地方已出台细化后的措施,像杭州政府就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的收益55%要交给政府,这就堵塞了一些人利用经济适用房来进行盈利的口子。
有网民质疑:“政府只想讨论低收入户的住房问题,而把广大的中等收入人群交给了房地产商,那在目前中国房价已与世界接轨的情况下,如何让这些中等收入的人群也能买得起商品房?”
对此,沈建忠称,这次政策出台,实际上已经考虑到了中等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他举例称,在土地供应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些建设用地必须达到70%以上,实际上就是帮助普通居民购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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