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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8-16 8:31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继今年5月南京市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后,该市相关部门日前又出台措施稳定商品房价格,明确开发商“捂盘”惜售产生的成本一律不计入房价。
据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王秀洲介绍,该局在抓好普通商品住宅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批后管理、加强巡查等工作的同时,将督促“捂盘”惜售的开发商尽快上市,否则增加的成本一律不计入房价。
他表示,南京市对新上市商品住宅执行“政府指导价”后,一些开发商消极等待、徘徊观望,其间必然会产生运行成本和管理费用,物价局对此将一概不认,仍按5月14日之前销售的最高价进行核价,多出的成本由企业承担。此外,还将继续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对“捂盘”惜售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同时,国土部门将尽量减少大地块的出让,避免囤地现象发生。
今年5月份,南京实行“一套一价”等房产新政,规定房价需经物价部门核准,界定地产商的利润率为8%,并在销售时上浮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准价的5%。现实是,“限价”实施三个月,南京楼市惜售严重,房价不降反升。
“通过‘一套一价’来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是乌托邦。”南京市建委研究室主任陆玉龙说,“政府不应当操纵市场,政府需要做的不是打压房价,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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