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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3-15 8:55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邓华宁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南京市13日颁布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新办法着重保障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其中明确规定,今后南京市居民拆迁时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将可以直接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南京市将加大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房的建设筹集力度,拓宽产权调换房的来源渠道,从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中筹集房源。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应当符合法定条件,且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房源。
据南京市房管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后南京市居民拆迁时如果选择产权调换,将可以直接购买到经济适用房或中低价商品房。产权调换房之所以规定在90平方米以下,是考虑到其总价较低,被拆迁居民可以承受得起,同时也符合国家房产新政的要求。南京市今后还将逐步提高产权调换房的比例,并在土地出让时,就要在相关地块中按比例配建产权调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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