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会上指出,住房保障制度的资金,主要通过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渠道筹集,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
齐骥表示,这次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做到所有设区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且,在“十一五”末,要把这个覆盖面扩大到整个的社会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目前,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主要采取下面几个渠道:市县级人民政府,要按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计划,把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此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和风险准备金后,其余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
据统计,2006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2978亿元,其中10%也就是近300亿。截至去年底,全国公积金增值收益方面,约有100亿元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由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公积金增值收益也大部分集中在东部,所以对于东部地区来说,这两笔钱就占了实施住房保障制度的很大一部分资金量。在国务院的24号文件当中明确规定,对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中央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