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2006年第9号消费警示
网上购物需小心
随着网络信息的发展,网上交易作为一种新购物方式,已成为广大消费者一种更快捷、更方便的消费方式,无论对消费者、经营者还是市场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网上交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交易形式,倘若正规运作,是一种较理想的经营模式,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构建针对网络经济的健全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导致网上交易诚信机制的缺失,目前呈现出无序的状态,使消费者网上消费面临被侵权的风险,同时也给他们带来许多困惑。
今年5月份,惠山区消委会接到南京一张姓消费者的投诉:张某在无锡市惠山区一家名为“摩登鞋网”的网站上选购adidas 运动鞋时,遭遇了网络骗购陷阱,其通过银行帐号汇出的数百元钱打了水漂,至今仍未收到该网站邮寄的任何一款运动鞋,也无法与该网站取得联系。据工商部门调查,“摩登鞋网”以无锡市洛社某饰品店名义开办并在信息产业部备案,主要经营贴牌或外贸定单“尾货”运动鞋系列产品。而事实上,洛社镇某饰品店早已于2003年底关门歇业。另有消费者投诉网购的物品从外观看工艺粗糙,感觉与市场销售的产品不符,与在网上看到的产品不符,甚至网购的一双皮鞋出现两种颜色等。网上购物通常采用汇款的支付方式,购物凭证仅为汇款单,不能体现任何交易行为,而且对销售商的资质、产品质量无法认证和鉴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订购的商品与送来的商品不符,往往销售商不承认商品有问题,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这种无现场不见实物的购物形式难以追究销售商的责任,给消费者带来很多麻烦,此类投诉解决难度较大。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当前网络经营主体难认定,诚信度难保证,虚假宣传难防范,售后服务难兑现的情况下,广大网民要注意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在了解清楚真实情况前提下,慎重作出消费选择,不要轻易付款,付款可考虑由信誉好的网站保留所支付的款项,直到收到商品,并确认无误后将货款转到销售商的账户上。对售价远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多个心眼。尽可能向在线销售商提出各种问题,比如出售产品存放的时间、货物的送达方式及邮费由谁支付等,莫让网上欺骗者得逞。
从保护网上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建议无论对经营者还是监管者,都必须对这一新的交易方式产生足够的重视。1、建立信用备案制度,把握市场准入关;2、加强网上巡查,把网上交易行为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3、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自律体系,发挥网络举报的作用;4、加强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