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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8-29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花了1720元买了4条“苏烟”,其中竟有2条假烟。在江阴市消委会周庄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消费者徐某终于从经营者张某手中拿回了1720元货款,同时得到了一条“苏烟”作为补偿。
据了解,6月底,徐某在周庄某超市花了1720元买了4条“苏烟”准备送人。可是,买回家没几天,徐某发现其中2条极有可能是假烟,可是张某却不肯承认。无奈之下,徐某来到江阴市消委会周庄分会投诉。
经鉴定,2条香烟果然是假烟,于是,工作人员立即找来了张某。面对鉴定结果,张某承认了出售假烟的事实。随后,工商部门对假烟予以没收,并作了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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