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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8-29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锡山区东亭消费者苏某投诉,今年3月5日苏某与东亭某大酒店达成协议,预定婚宴13桌,并交酒店定金500元并附菜单。酒店方于今年4月15日,电话通知苏某,因酒店停业,单方取消婚宴。消费者多次前往酒店商谈退款事宜,皆无人接待,至今未退还。东亭镇分会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消费者苏某、该大酒店联系。经调解认为情况确实,是该大酒店停业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大酒店负责。经多次调解,消费者与大酒店达成协议,大酒店同意退还消费者预定婚宴金500元,并当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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