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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7-26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2006年5月28日消费者毛某和某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意向书,购买东亭柏庄一村34号702住房一套,并付定金1万元,后来消费者要求看房,但中介公司不让毛某与房主见面看房,并还要求毛某交购房保险费、评估费、契税等各种费用。消费者认为买房不让与房主见面签协议,这样的房子买了不放心,要求中止购房并退还定金1万元,消费者与中介公司多次协商无结果。
6月5日消费者来到市消委会投诉,经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和中介公司协调,最终消费者拿到了购房定金1万元并来电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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