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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6-29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干洗衣服起纷争 消委调解化干戈
3月13日下午,一名消费者在同伴的陪同下和某干洗店老板一起来到江阴市消委会。据消费者反映,她于3月初把一件价值2400多元的羽绒大衣送到某干洗店干洗,送洗时,消费者一再强调要求干洗店用手洗,当时干洗店老板未仔细验收就接下了这笔生意。过了几天,消费者去取衣时发现羽绒服上有多处划痕。因为衣服刚买一个多月,还未穿过几次,加上价格又比较昂贵,消费者心疼不已,认为干洗店未按照承诺用手洗,而是用板刷刷洗所至,要求干洗店按原价赔偿。干洗店老板觉得很冤枉,她说自己是用手洗的,上面的划痕本来就有,不肯赔偿。消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干洗店所陈述的理由不充分,如果衣服上的划痕原来就有,干洗店应该当面和消费者指明,并在发票上注明衣服上存在的瑕疵,以免日后有理也说不清。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干洗店最终同意赔偿消费者1200元,衣服仍归消费者所有,一起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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