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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6-29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购摩托车遭遇麻烦事
江苏灌南消费者马某于2006年3月14日在查桥太湖车辆市场某摩托车经营部。购得摩托车一辆,价格3500元,购此车后马某回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上牌照时,当地车管部门答复该车无国家目录,不能上牌。马某感到实无办法的情况下,向锡山区消委会投诉,要求某摩托车经营部退车。经锡山区消委会认真调解并组织双方协商,认为摩托车不能上牌的原因确实责任在经营部一方。经多次与经营部做工作,经营部同意退车退款,并当场一次性退款3500元,消费者马某当即连声道谢,该案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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