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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5-16 来源:本站 | 【网友评论】【打印】 |
无锡市消费者委员会2006年第5号消费警示
更改食品生产日期将严查
2006年4月19日无锡市消委会与3家媒体联合对锡城3家大型超市进行了暗访。从暗访的情况看,发现3家大型超市经营者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均存在对所标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更改的行为,大型超市竟然出现这样严重的问题,这对锡城的其它超市敲响了警钟。
隔夜检查人员在3个超市只限当天售完的生鲜食品(熟猪蹄、糟扣肉、炒什锦、面包、百叶包肉、开洋鸡肉卷鲜)外包装盒上做了标记,放回原处。在第二天一早的检查中发现做记号的的食品盒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都已改为新的日期。无锡市消委会常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在超市购买的食品明明还在保质期内,买回去后却发现变质或发霉,这种现象很可能就是因超市改生产日期引起的。
3家大型超市随意更改生鲜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后,社会反响强烈。为此市消委会专门发出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超市购买生鲜食品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继续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构成对人民身体健康威胁的食品经营单位,暗访仍将不定期进行,一经查实,移交行政部门严处。
无锡市消委会明确表示:在暗访中发现的3大超市随意更改生鲜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欺诈行为,同时也对人民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与当前构建食品安全放心环境相悖。对这些食品经营企业,市消委会提出三点警告:一、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依法经营;二、必须尊重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三、对过期食品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对过去存在的随意更改生产日期、不标注保质期的错误行为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超市、商店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时,要注意三点:一是看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是留意商家是否在食品包装上对生产日期进行了改动;三是一旦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可及时向当地工商、卫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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