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新房后被告知比原定面积多了一些,经查原来是阳台面积,业主们对此疑惑不解,这部分原来说赠送的吗?27日,塞维拉二期的4位业主代表来江南晚报社反映这一问题。
据悉,塞维拉二期底层是车位,因此一楼住户都有一个大露台。业主朱女士说,当初因为这个露台是赠送的,所以一楼的房子比二楼每平方米单价多出100到150元不等。她拿出盖着公章的户型图,指着现在的阳台位置说,这里也没有标明有栏杆。
10月底完成房屋验收与交接时,房产公司说房子造大了,一楼的业主们要补交5000到10000多元不等的面积增加款,当时阳台上没有栏杆。一些业主发现阳台上多出了一条栏杆,他们就对面积的增加产生了怀疑。后从锡山测绘公司得知,多出面积就是这后来形成的阳台,测绘公司9月收到了房产开发公司的书面变更通知单。增设栏杆后的部分上面有顶蓬,减半算人面积。一楼业主总共30多户,每户增加了2至4个平方米的面积。
业主手中所拿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上,明确写着阳台数为1个。他们说现在如果加上多算部分,就成了2个阳台,这明显与合同不符。他们拿出当时和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第10条明确写着,导致商品房空间尺寸受到影响时,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同志买受人。塞维拉二期一楼的业主说,他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记者致电塞维拉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武总,她在电话中说,房屋面积是经过测绘公司核定,增设栏杆有依据可循。几位业主代表说,将来诸法律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