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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4-12-03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去年夏天,我开始到处向兄弟们宣告:我要买房子啦!主要是岁月不饶人,眼看逼近而立之年了,就算自己不急,老家的爹娘已经三番五次展开了遥控:“要顾顾家了。”
见我犹豫,老爹明察秋毫、当即要了一个账号回去。第二天,我发现里面多了6万块钱。后来我老姐还感慨万分:老爸这招用心良苦啊,他垫了个首期,让你自己每月去按揭,反正不养房你也省不了钱……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每天工作之余我就踌躇满志地在以单位为中心,方圆三站路范围内开始搜房行动。
住了几年爬楼梯的单身公寓,我首先希望从此坐上电梯回家,所以很快就把目标锁定在附近的一个高层。售楼先生介绍说,楼盘已经交房了,只有几套保留单位,所以工作人员并不多。
看了12楼那套样板房,已进行了简单装修,我十分满意。于是,一位售楼先生、两位售楼小姐笑意盎然簇拥着我坐到了柜台前。当一沓预订合同放在眼前的时候,我才忽然想起来:“我身上没带够那么多钱。”售楼先生的表情变化真让我毕生难忘。他一瞬间收敛了笑容,仅仅一瞬间而已,我还没有想好并说出第二句话,对方脸上已经雨过天晴:“没关系,我们可以先办手续再陪您回去取钱。”那一天的订金交了整整1万元人民币,是在售楼先生“押解”下去银行提取的。
本以为这事就这样尘埃落定了,但女友在亲临现场考察之后,明确表态:楼房太旧了,又没有小区花园,我不喜欢!
女友的意见就是命令,怎么办?赶紧退订呀!好话说尽,开发商死活不肯退回订金。一万块订金怎能就这样轻易放弃?一边受着女友的柳眉倒竖,一边对着开发商的白眼,可怜我最终只能求助于律师事务所才解决了问题,代价是付出1000多元的律师费,方才历经万难拿回了订金。
接下来我又看中了几处房,但都先后被女友以各种理由否决了。身心疲惫的我对看房的热情大幅降温,我知道,像看房这样的“大事”不是我所擅长并且能够做主的。
女友周末去同学家做客,在同学的游说下,女友就将目光瞄准了同学所在的小区。我俩换乘公交足足费了个把小时,才从市中心区辗转到了郊区。
步入小区售楼处,售楼小姐介绍道:买房子除了自住,还可以出租或当做投资。自住、出租、投资虽可以独立作为一种行为,又可以结合起来,这就意味着,改天可能因为又有多余的钱再买别的住处,原来自住的可以出租;反之,本来出租的房子若租不出去,也可自用。同时,万一自己的经济出现问题,也可把房子卖掉或出租。另外,买的房子无论是自住或出租都可作为资产,做生意时可向银行申请抵押。其实,房子无论是用来自住或出租都可以当做是一个投资行为……
看着女友很受用的样子,我怯怯地吐出了一个词:“交通……”
“交通方便,社区才有发展空间,也才有升值空间。这里主要考察现时工作、上学等出入是否方便,公共交通网络是否发达,交通网络与住宅区的相连是否合理、方便,还有一点就是未来市政发展是否有利于此处交通的砍善。这里住了五百户人家,也没听谁说后悔呀。”
女友的意思我明白,舍此再无二选了。
于是买房大事就这么决定了。
摘自: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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