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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4-07-29 来源:无锡产监处 | 【网友评论】【打印】 |
人民银行:将建立市场化征信机构筛选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局长戴根有15日表示,为防止社会上的征信、讦估等中介机构出现失信行为,人民银行将建立一套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筛选机制,以保证市场征信体系日臻成熟与完善。
近年来征信机构在我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我国征信业是个新兴行业,市场工现有的一些机构还存在规模小、水平不高、行业内部不良竞争等问题,有的机构辽存在着企业花钱就能买到评价等级的现象。为防止评价、征信等机构出现失信行为,人民银行将对市场上的信用评级机构、讦级结果进行事后的评价,以求建立起一套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筛选机制。近两年,人民银行加大了力度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目前,全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
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转用暂停办理
6月8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办理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授权审批农用地转用的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暂停办理应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
以后,在省级范围内,由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卫生、教育、国防军事工程和国防军工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拆迁安置中, 因建设期限、施工季节的需要,确需在近期施工用地的建设项目,并考虑国家下达的2004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扣除已批准用地占用指标)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填报“深人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确认申请表”,并附有关立项批准文件,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
广东:出台新规定抵债土地银行可拍卖,闲置超两年无偿收回
日前,广东省出台了专门针对如何处置金融机构所拥有的抵债土地的文件,规定可通过在土地交易市场交易、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托管或申请调换同等价值土地四种方式处置。据悉,这一开全国之先河的做法,将为银行处置抵债土地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
该文件规定了四种处置金融机构抵债土地的方式:一是金融机构可通过市、县土地交易机构将抵债土地公开招标拍卖, 挂牌或网上竞价出售;二是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可协商收购金融机构拥有的抵债土地, 但收购价格不应低于收购时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的50%;三是金融机构还可将抵债土地交给市、县土地储备机构托管,并授权依法处置,处置价格不能低于处置时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的70%,托管年限每次不能超过两年; 四是金融机构可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调换其他同等价值的土地。
上海:《上海土地储备办法》8月起实施,六类土地纳入管理
《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计划转为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国有农用地、计划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划拨国有土地、计划依法征用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市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等六类土地将纳入储备范围。对已经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地块, 由市政府委托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拆迁。
对于存量土地,上海今后将优先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市重大工程以及配套项目的用地、保证中低价商品房用地的合理供应量,控制房地产项目用地,重在“优化结构、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对存量土地集中较多的开发企业,采取督促开工、调整用地和收回闲置土地、限制其参与土地招标等措施进行处理和盘活,促使其尽快将存量土地开发、入市。
北京:审批房产项目群众有权否决
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在近日召开的北京市规划设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北京市规划委主任陈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对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划公示时,如果群众有反对意见,市规划委将不予通过规划审批。
陈刚还表示,今年北京要大力推进公示制度。绿地、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建设,首先要服从全社会的公共利益, 而一般的开发项目,则要充分体现有利益关系的群众和开发企业的平等地位,在进行规划公示时,只要有反对意见就不能通过审批。
银监会:全面清理固定资产贷款
银监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全面清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部分领域在建、拟建项目已发放或已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清理的重点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建、拟建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高尔夫球场、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及其2004年新开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它包括已发放和承诺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在建、拟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内部管理情况及风险状况、资产保全措施等等。
清理对象是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营业部、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04年3月末的上述固定资产贷款,特别是对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建设银行:动态调整房贷成数及贷款期限 严控个人投资性房贷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发文,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给予明确说明。该行将重点支持中等收入家庭购买自用住房,严格控制投资性购房。建行还同时强调,将在细分市场、客户、品种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贷款成数、贷款期限等风险参数”。
建行这份报告强调,对投资性购房贷款,建行将降低贷款比例、缩短贷款年限;总行还要求各分支行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情况,有效控制风险较大地区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此外,建行还要求各分支行进一步加大“不良个人住房贷款的催收处置力度”,对于不良个人住房贷款额较高、新增不良贷款较多的分行还将进行重点监控,对贷不良贷款不降反升,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经办行,建行总行还将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据悉,截至2004年4月底,建行房地产公司类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44.63亿元。其主要原因归结为建行今年确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所有正常类贷款牛最高的,从而使各分行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明显放缓。
陕西:政府不再组织房屋竣工验收
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时,删除的两项规定分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现房,须持有关文件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销售登记,经审核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3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对此,陕西省建设厅有关人员明确表态:现房销售不用查看《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购房者只需查看“四证两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政府不再组织房屋竣工验收。但如果购买期房,则还须查看清楚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删除有关条款,并不表示房屋竣工后不用验收,只是验收工作不再由政府组织了。房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交工时,建设单位不可能随便就认可房屋质量,它可自行组织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对房屋的标准和质量等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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