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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3-12-12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快报无锡电(记者 都怡文)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无锡住房公积金中心昨天下发了“关于调整2003年度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缴交额的通知”,对无锡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从2003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的缴交比例将从8%调整为10%o,考虑到企业经济情况差别,对其公积金缴存比例设置了一个幅度,规定企业和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在8%俨12%幅度内确定,最高上调幅度可达50%。
其次,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缴的“封顶工资额”从原来的3000元上调至5000元。新政策规定,公积金计缴基数按职工个人2002年度月均收入确定,月均收入超过5000~的按5000元计算。举例来说,原来机关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最高每月是240元,调整后就可以达到500元,而企业最高可以达到600元。
通知同时规定,2002年度为亏损单位的,经法定审批程序,职工和单位缴交率可分别降低为5%;2002年度为微利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缴交率可分别下降为6%。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
出处: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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