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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3-09-07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男,小C,26岁,广州人,目前与父母同住,看中一套二房二厅的房子,总价29万。小C月收入为5200元,单位为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其收入的10%,目前其公积金帐户余额为20000元。小C的父母离退休均还有3年,目前两人公积金帐户余额合计为40000元。
目前,小C可用于购房的存款只有3万元,希望这次购房可利用上父母的公积金。
案例分析:
(1) 如果要用父母的公积金,需以小C、他父母的名义联名购房。
(2) 根据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目前公积金货款最高成数为购房价格的七成,即必须付三成的首期。该做法同样适用于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价格的七成。所以,如果他们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他们首期至少要交付30%的房款,即29×30%=8.7万元。
(3) 根据规定,公民买房的按揭期限不得长于离退休年限,小C的父母离退休均还有3年,所以,只能以小C的离退休年限来计算可申请的贷款数最高额度。
(4) 按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小C离退休还有34年,按目前工资计算,按照这条规定可申请的贷款数最高额度为:5200×10%×2×12×34=42.4万。
(5) 取(2)、(4)中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的较小值——25万与42.4万的较小值,即25万,所以,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大额度为25万元。
(6) 因为,29×70%=20.3万<25万,所以,建议小C采用7成10年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
(7) 其中:首期——8.7万元;每月按揭款——约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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