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小娟报道原本约定10年还清住房贷款,现在自己提前7年还清,去担保公司退房贷担保费用时,却被要求另外支付10%的手续费,而当初的合同中并没有这一条。市民张先生搞不懂了:自己早还款为啥还要再交担保手续费?
2004年5月份,张先生看中了一套近150平方米的商品房,当时售价是709608元。他在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办理了房贷担保手续,提供担保服务的是江苏省东经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担保合同中写明10年担保费用总额为3850元。当时他一次付清了10年的担保费。没想到的是,张先生只用2年多时间就把贷款全部还清。日前,他来到担保公司要求退还7年的担保费用。工作人员同意退还,但是要求支付担保费总额10%的手续费385元。张先生认为合同上没有这一条,担保公司凭什么收这385元的手续费?
对此,担保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这10%的手续费是"行规"。银行信贷员在代收担保费时没有对消费者说明提前还贷退担保费要收10%的手续费,造成了张先生的误解。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行业里对房贷担保还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他们公司的收费都是依据行业里唯一一家主要经营房贷担保业务的国营企业--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做法来操作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王经理。谈到为何要收这10%手续费,王经理表示,消费者还贷的时间是合同约定好的,现在消费者提前还贷,也可以算是单方违约,10%的手续费主要是用于补偿担保公司所费的人力、物力,不过他们公司是把这一条写进合同里的。
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房贷担保合同时,对于提前还贷情况下双方所要承担的责任应该在合同中写清楚。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只能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