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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5-07-20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的规定,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住房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浮执行,同时,提高首付款的比例;对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四套以上(含第四套)住房的,原则上不再受理。
对借款人申请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的,其房屋使用年限7年内(含7年)的,贷款的成数不超过80%;再交易住房房屋使用年限8-14年(含14年)的,贷款成数原则上不能超过70%;再交易住房房屋使用年限15-20(含20年)的,贷款成数原则上不能超过60%;再交易住房房屋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原则上不予贷款。
摘自:市房地产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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