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久拖九个月,新区消委会一次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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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4-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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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周某、张某于2001年购买由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4分钢塑复合管,经管道工按装后,使用到2003年6月,发现管道堵塞,水无法流出来,影响了生活。问题出现后,多次找经销商,经销商推总经销商,总经销商推生产厂家,9个月,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后于2004年3月8日来新区消委会进行投诉。新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由消委会与分局经检大队共同进行了调查、了解,多次找经销商协调,并与生产厂家多次电话联系和发信进行协商。经多方努力,生产厂家最终同意向二位消费者赔偿人民币各850元。一起拖了9个月的质量纠纷只用了15天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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