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请一“假”妻子,把房改房藏着作为个人财产,没想到事情败露,被房管部门严肃查处。日前,市房产管理部门对在产权登记时作假的顾某处以500元罚款,撤销其原有的房产证。
顾某1996年已参加了房改,购买了叙丰里一处房屋。2002年,他在申请购买叙丰里另一处房屋时,在“无锡市市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上却填写了“没有参加优惠购房”,超范围享受了房改房优惠政策。同时,与妻子周某产生矛盾的顾某,为了把当时买的房子作为自己个人财产,把同学许某当成自己的妻子,向其借了身份证、户口簿等办了房产证。今年5月,其妻周某欲把顾某2002年买的房子转到儿子名下,发现了顾某的虚假申请行为。产监处发现并调查后,认为顾某违反了《无锡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权属登记应如实提交材料”的规定,对顾某作出罚款500元、撤销该处房屋产权证的严肃处理。据悉,以后顾某若还要拥有该套房屋,对超出房改房优惠的面积还应按当时市场价补交一笔费用(估计要数万元)。
产监处有关人士说,在工作过程中不乏碰到找人代替配偶、虚假申请权属登记欲侵吞房产的现象,提醒消费者注意,不能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交给他人或中介公司,可通过在权属登记时加载指纹信息等方式防止房产被他人暗中转卖。他也慎重告诫大家,在房屋权属登记中要如实申请,否则,造假者将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