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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6-09 10:9 来源:易点网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二手房私下交易主要有2种形式:一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认识,继而再跳开中介,私下交易;二是双方均通过不同渠道自主寻找买卖双方。无论何种情况,结果都可能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案例回放 以示提醒
【夫妻不同心 产权引纠纷】
郝小姐打算购买太平巷某小区的一套三居室,都已经交了定金给户主王女士,结果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由于房屋属于王女士及其丈夫蒋先生所有,王女士却隐瞒丈夫将其欲出售给郝小姐,被蒋先生发现后,竟死活不同意转卖此房,郝小姐虽事后要回了定金,然而她为此所消耗的时间却要不回来了。
为此,王经理特别提醒,在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对于房屋产权要做到心中有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效。
【“跳单”中介 有口难辩】
买主孙女士由某中介公司陪同看完房后对市中心一套二居室很满意,随即到中介公司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事后房主戚先生却私下找到了孙女士,声称中介行业有很多不规范,还时有投诉的事情发生,劝孙女士同他私下进行交易,她也还能省下中介的佣金。虽然心存疑虑,可孙女士最终还是答应戚先生私下同他进行交易,双方却统一口径对中介说此房孙女士不买了。之后,孙女士先拿出了20万元作为首付款给了戚先生,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然而戚先生在落实余款的交接、房产过户等一系列问题上,却没有当初来得爽快,在事先拥有孙女士的20万首付款的一年后才将户口迁出,这桩纠缠不清拖拖拉拉的买卖终告结束。由于整个过程中,中介没有责任介入,孙女士对自己当初的这个决定,真的是后悔莫及。
风险分担 还需中介
由于网络的普及,免费资源的增多,目前二手房市场中,老百姓私下进行房屋交易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房屋这种特殊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不仅仅是买和卖这么简单,其中所涉及到许多政策法规的问题,若不是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的话,很难有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因此,对二手房交易流程、合同制定等相关知识掌握的不够深入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出现纠纷、被落入圈套也就在所难免了。
1+2联合不动产王经理指出,中介的作用在于为买卖双方规避、分担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而这种风险的分担,往往通过合同和专业化的工作流程来实现。
合同的拟定至关重要,由于买卖条款的复杂性,普通老百姓对于很多未拟定但却事实存在的风险隐患没有预见性,这就导致了合同的不完善,为买卖双方互钻漏洞提供了可能性。
而以专业化的工作流程来规避风险,则可表现为控制付款方式等具体方面。比如,甲方需要买房,按照中介公司的规定,必须将自己的所有房款存入房产局进行资金托管。双方等待房产局核查产权、出新的房产证后,再由卖方将事先存入房产局的房款分批或者一次性取走。这不仅对于卖方来说,双方的交易资金能够得到保障,并且房产局会在10个工作日内核查被交易房屋的产权,若被法院查封、近期会拆迁、有产权纠纷等问题的房屋,均不得交易,这对于买方来说也是一种权益的保障。例如“1+2联合不动产”,该公司拥有自己的“权证”部门,部门的精英早在房产局核实之前就开始分析和过滤掉许多不适合交易的房屋,为想要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买家创造了良好无忧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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