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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9-20 来源:本站 | 【网友评论】【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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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局获悉,今后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楼盘、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可能影响周边住宅采光的高楼,在报请规划局审批前,必须先行向周边群众公示。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批前公示的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批前公示的覆盖范围将扩大。其中,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可能对正北侧紧邻多层、高层住宅建筑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其它需要公示的建设工程,都必须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一般应同时在建设现场、规划展览馆、规划网站公示,让周边群众知情。对矛盾突出并能确定利害关系人的项目,应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户数不低于应调查总数的80%。 |
|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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