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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1-11 9:29 来源:南京晨报 作者:不详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亮相一天不到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昨日被建设部废止。昨日下午1:30,建设部通过其官方网站(www.cin.gov.cn)发表“《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的说明”,在“说明”中建设部新闻发言人称,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决定对其予以废止。
意见稿拟给“90平方米以下”标准松绑
据了解,《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是在9日晚21点在中国建设部网站挂出的。当时挂出的意见稿称,出台规范的目的既是落实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为了抑制目前追逐住宅过大面积的不良倾向。在意见稿中,建设部明确表示“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并不等于低品质住宅,中小套型同样可以建成适用、舒适、安全和美观的住宅。”其中一重大举措便是公布了“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修正系数”,要求各地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以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控制标准的基数。由这个基数乘以相应的修正系数得出各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以南京地区为例,7—11层的住宅,建筑面积为95.4平方米的户型也算达标;12—18层的住宅,98.1平方米户型也算达标。而对于19层以上的住宅,甚至105.3平方米的户型也算符合“90平方米”的规定。“如果按照意见稿的规定,去年国六条关于‘90平方米以下户型面积要占70%’的规定实际上是放宽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去年6月份出台的《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最后被定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而此次建设部出台的住宅设计要点则将套型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间的系数作了修正,“尽管这个系数是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建筑形成的,但相比此前的‘国六条’,90平方米的概念和面积显然被放大了”。
废止可能与“修正系数”有关
这就与去年出台的相关文件不符了。”该专家表示,这也有可能是意见稿最终被废止的重要原因。在建设部昨日下午1:30发布的说明中,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 37号)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 2006 165号)的要求。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江苏某设计院的一位陈姓工程师分析,建设部此前出台的意见稿可能更多是从技术层面来考虑,因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房子要是在高层实际的使用面积可能只能达到60多平方米,这样一来就很难做到舒适。而按照意见稿中的修正系数,高层套型面积90平方米房子可以做到105平方米左右也符合规定,这样一来显然舒适得多。此外,由于有严寒、温和等地区之分,该工程师还表示这与建设部目前大力推广的住宅节能有关,“因为外墙做节能保温后,墙体就得更厚,得房率也就下降了”。
尽管如此,考虑到去年宏观调控政策,建设部最终还是将意见稿废止了。“去年宏观调控的效果本来就不明显。”有专家表示,如果通过“修正”系数再次给调控松绑,那么调控将更达不到目的。“一方面政策需要有延续性,一方面政策也需要严格的贯彻和落实。”该专家在解读建设部此次废止时表示,中央从全局以及稳定房价的角度出发,肯定是希望政策能延续、市场能平稳下去的,所以最终废止意见稿也应是在情理之中,“这有利于树立宏观调控政策的严肃性和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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