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
2、协助局党政领导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
3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基层单位领导)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命令、决定的情况。
4、受理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
5、负责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6、完成市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