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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3-09-04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1、贯彻执行住宅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政策文件。
2、组织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调研,包括危旧房改造的调查研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编制近期、中长期住房发展计划。
3、编制行业科技进步计划和“四新”推广计划;组织局属各单位科技进步项目的立项、报批、实施、鉴定和推广工作。
4、负责组织全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
5、检查、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负责全局车辆管理,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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