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迟迟不签订购房合同,且不交余下的房款。这让等着卖房筹钱的侯女士犯难了。 侯女士说:“两个月前,一个买家看好了我在美兰区渡头村要出售的一套房子,并交了定金,但是并没有签合同。”侯女士称,在交定金的当天,他们双方协商20天内签房屋买卖合同,并交齐剩余款项,可是距购买方承诺的时间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对方一直没有交钱。
海口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分析说,根据《合同法》,购房方已构成违约,侯女士所收的定金可以不退还。侯女士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一定时间内与其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并交款,如果在该期限内,对方仍不签合同且不交房款,则期限到期之日就是解除合同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