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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间距及日照时间有标准
阅读:   时间:2006-06-06   来源:不详 网友评论】【打印

  接听时间:3日上午

 

  在线律师:罗利军

 

  张女士:我和丈夫是1995年结婚的,当时没办结婚证。我们现住房是我父亲买的。我现在想离婚,房产是否归我们两人共同财产,结婚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罗律师:因你们没领结婚证,故你们的婚姻不受《婚姻法》保护。如单独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将不予受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你们现住房是你父亲买的,如房产在你父亲名下,房产属于你父亲的。


  华先生问:“阳光权”是如何规定的?楼房间隔最少应多少米?


  罗律师: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数控制。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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