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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5-12-16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近年来,宜兴市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编制了全市和各镇(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规划,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定量、定位、定块、上图管理。同时,宜兴市充分挖掘已利用土地和废弃地的潜力,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实现了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执法检查组经过现场查看和听取汇报后,对宜兴市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砖瓦窑业整治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要加强对“征而未用、征大用小、圈而不用”土地的管理,鼓励经济薄弱村建设多层厂房,有效带动村级经济的发展;要继续加大砖瓦窑厂的关闭力度,确保年内实现43座窑全面关停拆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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