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网首页·房地产·装潢·美食·投资·社区·搜索
|
|
会员中心
|
| 资讯 ┆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视频 ┆ 投资 ┆ 中介 ┆ 拍卖 ┆ 黄页 ┆ 分类 ┆ 知识堂 | 新品 ┆ 团购 ┆ 厨卫 ┆ 空调 ┆ 小家电 ┆ 影音 ┆ 冰洗 ┆ 数码 |
| 阅读: 时间:07-09-30 10:19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锡政发【2004】363号《无锡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会同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政府对XDG-2006-16号地块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房源为民丰丁巷农民安置房(期房)。
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不作产权调换,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
三、该项目拆迁人为无锡市北塘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无锡市宏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和无锡康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拆迁,由无锡市仁德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评估工作。
四、拆迁补偿安置范围(座落于以下地址门号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丁巷2号-18号,21号-77号;民丰村农贸市场,无锡市密封条厂(磨具厂,废品收购站),村委(幼儿园,店面),试剂厂(食品厂,并铁厂),无锡市粮饲加工厂,无锡市陆氏塑胶型材厂。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 讨论区 | 共 条评论 | + |
| 新闻热线电话:0510-83401581 传真:0510-82753377 | 在线投搞·主编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