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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09-29 15:12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因建设火车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崇安B块)项目需要,经无锡市建设局锡拆许字(2007)第4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由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列范围实施房屋拆迁。拆迁实施单位为无锡市海博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望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期限内搬迁让地,共同为无锡城市建设作贡献。
拆迁范围:鼎盛里1#、2#、3#、3#后、4#、4#后、5#、5#后、6#、7#、7#后、8#、9#、10#、11#、12#、13#、14#、15#、16#、广勤二支路40#、40#大楼后、40#-1、40#-2、40#-3、40#-4、40#-5、40#-6、40#-7、44#、广勤二支路40#、50#。
均含规划定点范围内得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
拆迁期限: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至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拆迁中涉及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得规定,拆迁当事人如对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又异议,可再公告之日七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再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建设局
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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