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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6-10-07 14:27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因建设锡沪路项目需要,经无锡市建设局锡拆许字2006第3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由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对下列范围实施房屋拆迁。拆迁实施单位为无锡市广厦房屋中介屋拆迁有限公司。望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期限内搬迁让地,共同为无锡城市建设作贡献。
拆迁范围: 锡沪路318号(部分)、352号、354号;上马墩三村25号(市气象局部分)、锡沪路171号(无锡赛福绳有限责任公司)、173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无锡县支公司)、175号(无锡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部分)、314号(广瑞中学部分)、318号(省送变电公司部分、市蓝腾装潢公司)、348号(中百商厦部分)、350号(市邮政局)、356号(市电信局部分)。
均含规划定点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
拆迁期限:二○○六年十月五日至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如对上述《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建设局
二00六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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