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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小区车库车位归属进行明确
阅读:   时间:07-08-10 11:10   来源:苏州新闻网   作者:顾晓芸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这房价涨幅才让人定心点,车位又涨得飞快。”昨天,园区一位买了新房子的业主这样向记者感叹。一个半月前,他所买楼盘的配套车位还是8万元一个,自己觉得贵,犹豫了一下没买。最近,第二批要推出的车位,据说又涨了最少5000元。

    四根线一个框动辄也要10万,而且还买不到。这样的遭遇在如今苏州楼盘的车位销售中屡屡出现。面对现状,苏州买房人有了不少叹息声。历经八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在两会闭幕时高票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一个令人欣喜的变化是,最新的物权法对车库车位的归属进行了明确。

买个车位比买辆车还贵

    现状:关于买不买车位,苏州的购房者中明显划为两派。住在高新区的江女士出手买房时毫不犹豫买了车位。9万元一个。她说,自己买房是打算长期居住的,这个小区的车位配比不高,家里已经有两辆车了,现在很多高档小区停放汽车过夜都要4元/天,考虑到以后可能车位紧张,不如早点买了。

    买个车位的钱可以买一辆车了。孙先生是铁定的不买车位派。他向记者表示,现在的小区有车库的很少,基本都是地下车位,有些还是露天的,画上四根线一个框,这样一块地皮,居然要10万元,而且还没有产权,不值得买。可上回没买,这回一看,车位价钱居然又涨上去了。

    买房子已经蛮吃力,全部资金都扑上去了,一个车位,还要不停地涨价,真是让人头疼。很多买房人感叹,车位是不能贷款的,现金购买,实在有点贵。

    物权法新规: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共有部分的车位归业主共有。虽然不是所有的车位都归业主所有,但毕竟在业主的物权领域内,这是个小小的进步。最新版本的物权法草案还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公共领地当车位卖,以后是不允许的。如果建筑规划中小区内的车位只有五百个,而开发商建一千个卖了,那实际上对多出的五百个开发商没有权利出售。

为啥越贵还越抢着买

    现状:车位该买还是该租,在最初的时候,很多买房人是处于观望状态的。胡先生是标准的跟风派。在园区某高档楼盘车位开卖时,他觉得12万元的价钱有点辣手,想组织一些业主集体向开发商抗议的,第一次推出129个,当天卖了100多个,自己组织的几个抗议派人寡势单,只好作罢,赶紧自己也买了一个。“没办法,这个小区有钱人太多,你不买,人家还要买两个呢,业主还是太弱势。

    物权法新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

    解读:对车库车位采取约定的方式,这是业主物权自治的一大进步。尽管现在大部分车库车位的价钱,还是开发商说了算,随着业主维权力量的增强,既然是约定,未来买车位时与开发商讨价还价,会成为未来的一大趋势。比如大家齐心合力不买车位,一个开发商有一千个车位,车位没卖出去,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也要交物业管理费,如果大家都不买、不租车位,开发商最后也会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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