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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4-12-03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现行法律对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后交房时出现的面积误差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所谓的“认购书”和实际买卖合同的面积有出入如何处理却尚无明礁规定,这就导致一些购房者“哑巴吃黄连”,明明有理却无处申辩。
特别建议
即使在进行认购时,也需要注意面积误差问题。为了充分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签订一份比较完备的认购协议书,对产生面积纠纷时如何处理进行事前约定,具体条款可以参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对面积误差的约定。比如可以约定误差在正负3%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超过3%,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多出的房价款或要求补偿。
案例回放
刚毕业的章先生精挑细选,看上了某项目的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并在认购期就按照认购价订·下这套心仪的房子,签了认购协议书,交了2万元的订金。据介绍,订金在正式销售后会转为首付,章先生对此并没有多想,因为他看好了这套房子,自然是要购买,2万元的订金不过是提早付了几个月的首付而已。
5个月过去了,章先生终于等来了项目的正式销售,但是,当他拿到正式销售合同时,却产生了疑问,当初他明明看好该项目80平方米的E户型,但是在正式销售合同上却变成了83.7平方米,每平方米6000多元的单价,这就意味着要多付25000元左右的房款。
章先生论理时被告知,认购时的面积是图测面积,并不准确,正式销售合同上注明的面积才是真实面积。如果章先生不满意,可以退房。
听了这番话,章先生更加郁闷了,因为挑一套相对满意的房子并不容易,现在因为开发商的错误,却要让自己把原来的工作通通推翻重新再来,实在不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明明都签订了预售协议的,虽然不是正式销售合同,但也算一种合同吧?可为什么开发商可以随意违反?”章先生对此很不理解,“从认购期到销售,面积可以随意加大,让我多付2万多元;等到了交房人住时,很可能再通知我实测面积多了3平方米,再补交2万多元。开发商固然多赚了,可我却要一下子多付那么多钱,大大超出我的预算了。”
律师说法
根据目前的法律,对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后交房时出现的面积误差如何处理,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签订了认购书后出现的面积误差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主要看双方在签订认购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认购书也是一种有效的法律合同,但要分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是开发商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时进行的认购,这时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对双方并没有约束力;
第二种情况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后进行的认购,认购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应;
第三种情况是认购时开发商还没有取得销售许可证,但后来拿到了销售许可证,从取得销售许可证的当天开始,认购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应。
要注意的是认购书的不同形式对购房者的法律保护作用也不一样。各项条款齐备,尤其是有针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的认购协议对购房者权益比较有利,一切按照协议书上的约定进行即可。
但是在目前市场上,更多的认购协议是一张简单的订单,并没有任何处理条款。这时,购房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比较困难了。
摘自: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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