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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2006-03-14 来源:不详 | 【网友评论】【打印】 |
《物权法》已明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接受采访,对立法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立法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释。
《物权法》草案正抓紧修改
记者:《物权法》原定是在今年人代会表决的,为什么没有如期进行?
杨景宇:因为目前《物权法》草案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分歧,有些问题还需要继续论证。从征求意见和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意见总体上是肯定的,原来预料的比现在要艰难。
去年公开征求意见,来了1万多条,其中有些问题挺不错,有些问题提得挺尖锐,有些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比如说巩教授提出《物权法》违宪,而大多数专家认为不违宪。但是我们觉得《物权法》草案没有全面体现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后来又作了修改补充,又开座谈会。
由于这个法影响太大了,有些问题需要继续论证研究,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来不得一点轻心。为了提高立法质量,重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才能上大会,所以今年大会来不及了。
民用房使用权自动延长
记者:制定《物权法》,跟你过去参与制定的其它法律相比,是不是特别艰难?
杨景宇:没有特别艰难,只是它覆盖面比较广,牵涉的经济利益特别多,所以需要更精心的研究。
记者:《物权法》还涉及百姓很关注的问题———征用拆迁,有观点认为目前草案规定太笼统,你对此怎么看?
杨景宇:在《物权法》里对征地的条件、标准明确规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部法覆盖面太大,不可能全部细化。征用问题,还得研究土地制度改革,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解决。
记者:那是说,《物权法》规定会比较原则?
杨景宇:不是,是具体问题还需要配套法律作具体规定。如补偿标准、征地程序,需要修改《土地管理法》来进行相应规定。
记者:百姓还很关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
杨景宇:四审稿规定,商业用房和居民用房要区分。居民用房自动延长,要交规定费用。
记者:那怎么交?
杨景宇: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不能说不交,但也不能像当初房地产开发商交土地出让金那样,老百姓可受不了。我个人意见是规定费用要比当时交的少。
这是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还需要论证研究,哪个公道合理,是什么道理。
记者:那你认为下一步立法工作中哪些问题需要重点研究?
杨景宇:一是要准确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全面准确地体现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完整准确地体现对国家、集体、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二是要妥善处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有关财产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居民小区业主的权利等。三是一些专业性较强、尚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如物权与债权的优先顺序等。
转载《华东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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